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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过中饭,我坐在卧室的地板上喝啤酒,牙开始无征兆地疼了起来。起先是左后槽牙隐约有痛感,用舌尖摸索了会,无疾而终。一罐啤酒后疼痛开始蔓延开来,紧接着神经紧绷,左边脑袋像被人拿鱼钩勾住似的。我关了电视,仰头躺在了床垫上。阳光照在脸上,眼前一片挣扎的黑红。
不好的事情一旦开头,接二连三地都背着运气。
我在等一个电话,确切地说是一个茫茫无期的电话。
为此我在客厅装了台答录机,“对不起,暂时不在家,你知道我一直在等你,请听到嘟的一声后留言给我。。”每次我从外面回来,鞋子也不脱直奔电话。一周以来除了煤气费缴纳通知电话别无其他,我甚至怀疑这台sony牌答录机出了问题,里面似乎断了路线。除了正常外出我都闭门在家,喝着啤酒,看些无聊的电视剧,晒着无聊的太阳。客厅堆了一撘外卖饭盒和空空的啤酒壳,长时间没清理,屋里有股酸酸的霉味。但我却不以为然,似乎这气味让我不致昏沉而漏听了电话铃声。 -
其实我本不喜欢画画,更别说当个画家。有时候生活像个操蛋的同桌,一手拿着块糖,背后却攥着一把盐。还好我现在喜欢喝酒,也快不会画画了。
不画画的时候大多在喝酒,然后睡觉。如果能把睡觉当做爱好的话,我倒是拥有除了喝酒之外另一个奇怪的爱好。每次睡过十多个小时后被稀奇古怪的梦惊醒,然后拖着身子冲澡,刮胡子。
总体来说到了一个年龄段后,自身的生理机制已经掌握的差不多了,困了睡觉,醒了喝酒,有时还会扭两下跳个舞。身体总会自行地去选择在某个时间段的姿态,不过总会有错误的时候,就像睡觉的时候突然跳起舞来。错误的选择导致错误的结果,这是个很表面的逻辑,换句话说正确的选择是被推崇的,睡觉总归有个正式的样子,跳起舞来成何体统呀。
房间里有面朝西的窗户,外面有棵不知年岁的槐树,夏天总会出现麻雀或者喜鹊的叫声,天冷了会扑腾出漆黑大个的乌鸦呱呱地叫。大多时候我分不清现实还是梦境,总是早上听见麻雀声,晚上又隐约听到乌鸦在叫,偶尔又跳出一只青蛙。越活越糊涂,如镜子中的胡须,横七竖八,刮也刮不完,稍一分神就会出现血迹。也会做些开心的梦,乘着大飞机在天上飞来飞去,云朵就如童话中可以吃的棉花糖,伸手就可摘到。边吃边周游世界,多开心呀。后来吃多了也就醒了,急急地往厕所跑,看来童话还是不可信的。
“周末”是个愉快的字眼,里面装满了美酒佳肴,热闹无比。人们总喜欢在一个特定的限度释放自己,年末,世界末日大抵如此。只是我的词典里没有这些字眼,周末照常在家把玩自己的“爱好”。只是觉得大家都在把玩,我也就顺势把玩得长一些。
但我的一个朋友会在周末搅了我的玩性。
下午四点钟。很准时,仿佛定了闹钟似的手机会响起。
我被吵醒,迷迷糊糊地拿起手机。
“睡醒了没,过来喝酒,顺便晒晒太阳。”
他知道我爱喝酒,阳光对我不是个好的诱饵。
有时遇上阴天,他会说:“过来喝酒,顺便看看大街上的姑娘。”
不过我也不喜欢漂亮姑娘了。
多云的天气,他只会说“过来喝酒”。所以每次周末的时候,我醒时就知道天气是什么样子了,如果他说去看看他家的猫,那天准是下雪天。
答应了之后,寥寥草草地去卫生间醒一下,然后边冲澡边回忆做的梦。
当然也会有睡得很实的时候,多半是酒喝多的原因,一觉起来脑中空空的,充满饥饿感。相反的情况是入梦太深,以至于需要消磨半小时功夫闷在浴室里来缓解神经,灼热的水带着烫击的质感滑过肌肤逐渐稀释掉幻境。一些还记得的梦,竟然都和水有关联,有一次自己还变成了一条金闪闪的鱼,在水草中游来游去。多有意思呀。
穿戴一番出门往他那赶。
阳光确实好,带着快燃尽的质感,差点把我砸晕。
他开了间小的咖啡馆,在热闹酒吧街的尽头。
“你脑子昏了,在酒吧街开咖啡馆。”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很直接。
“总归要独树一帜些,再说喝完酒再喝些咖啡清醒下不是挺好?”他解释说。
带着这个独树一帜的见解我认识了他。咖啡馆虽说远了些,但也算沾了些酒吧街的光,生意还算好。想来很多人都喜欢喝完酒用咖啡来解酒。他自己在隔着不远的街旁小区租了个公寓,每两三个月换一次女友,不过这么频繁地换女友我完全不能理解,因为她们都像细胞分裂一样长的一模一样。很多人都把他想成平庸而迟钝的人,不过他一点也不在意,把自己的咖啡馆装潢的小有特色。不知从哪搞了件高氏兄弟的雕塑复制品放在门口,还请我在墙上画了一些漂亮的插画。窗台上放着全套的毛邓理论,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书,有一次我还翻出一本弗洛伊德的。奇怪了。
“没人啊,老板娘。”每次进门后我都冲着屋里调戏他。
“来了啊,大画家。”他每次也这么诋毁我,手上永远拿着镶着金边的烟斗坐在靠窗的沙发上在把玩。
屋里一片暖和的暗桔红色阳光。
我脱掉外套陷在他对面的沙发上,他则开始忙乎着煮咖啡。
“真他妈的好。”我眯着眼对着阳光赞美了一声。
“是吧,这样的好天气和我一年前某个下午差不多。”他说话少有冒出几句带着故事性的楔子。
“哦?说来听听。”
“那天我和前女友也是坐着喝咖啡。”
我看着他吱吱嘎嘎地在磨咖啡豆,孔武有力的臂膀摇着手把,像是在开动回忆的发动机。
“那个女孩你也见过,小小的鼻孔,我还能想起她的样子。”他脸上泛着雾色。
我把眼镜摘下来在桌布上蹭了蹭,期间脑袋缓缓转到他说的那个时间段,只是记忆越来越不好,为了让谈话顺利些,我放弃了转动的努力。
“是的,我见过她。”
“恩,那天很特别,你来之前我还在想,好像我之前一直在期待这一天的到来。”
“说的这么圣洁。”我调侃着说。
“倒有些圣洁的味道。”他把磨好的咖啡粉倒进煮器中开始煮,不一会屋里满是苦苦的香味。
“那天我突然想向她求婚。”
“哦?求婚?”
“对。只是那么一个瞬间,我们挨着坐在暖暖的沙发上,喝着咖啡,晒着下午的太阳。恩,就是那么一瞬间。”
“那么美!有点像喝多了昏睡时梦见水果的感觉吧。”我借喻了下说。
我确实经常在梦中梦到水果,多以多汁的水果居多,水蜜桃葡萄或者西瓜。每次都会在恰到好处的时候出现,带着暖暖的舒服,即使梦中没有吃到。不知道它们是不是很早就呆在梦里,而我没有梦到,还是当有了渴望感就会马上迷幻出水汪汪的轮廓,就像求婚一样。抱着厚厚的希冀,结果吃掉的都是空无。“有些吧。”他费神地皱着眉头,“不过更像这奶油吃进嘴里的时候。”说着把奶油挤到煮好的咖啡里。
“她后来跑了,对吧。”我直接摊出了事实。
“恩,只是怪我当时没有准备好。”他耿耿于怀于怀地说。
我没再说什么,他默默地把咖啡端到我桌前,一脸抑郁地坐下,点上烟斗里的烟开始抽。
“你知道,”我顿了顿说,“一些所谓的美好只存留在瞬间,你的记忆就像一台傻瓜机,咔嚓一声把那些美好的事情拍下来,剩下的时间就是不停地在暗房里冲洗。”
“当然,照片总会带给人回忆。”
“不是,我不是在说照片,我说的是瞬间,就像你想求婚的那一刻。你不能把它当成永久,也不要奢望,认为那就是幸福,那太虚伪了。”
“那我很虚伪?”
“不是,你太诚实了,太忠于内心,被求婚蒙蔽了。”我呼的一口把咖啡上的奶油全喝了下去。
“有些吧,我还是会记得她的。”
“真没劲。”
喝完咖啡,他又拿来几瓶啤酒和我一起喝。
“我-----操------。”我伸了个大懒腰,紧着又打了个响隔,体内的酒精逐日地积累,快成发酵体了。
“又梦到什么了?”他检查任务似的。
“恩。。”我点了根烟,对着窗户吐了个烟圈。烟雾慢慢变地扭扭曲曲,弹在玻璃上彻底没了形态。
“一个女孩,穿着白色的长裙,在一条瀑布上走着。”
“额?这么说她会轻功?”
“不是古代。”我有些郁闷,“她走得特别仔细,一小步一小步的。那瀑布很小,但流的很快,哗哗地流向一望无际的大海里。周围一个人也没有,天空阴阴的,没有鸟,也没有树,只有她一个人在走着,顺着水流的方向。”
“那她长什么样子?”他啜了口啤酒,喉结发出咕的一声。
“不记得了,模模糊糊,闭着眼睛,长发盘了起来。就那么一直走着,往大海里。奇怪的是她的裙子一点也没有湿,好像漂浮在上面。不知道走了多久,突然天色大变,涌出很多玫红色的云彩,开始下雨。”我把烟抽到烟屁股,拿起啤酒也咕咕地喝了几口。“整个天空红红的,不知道谁在用三味真火在烧云。”
“这么西游记,还说不是古代。”
我白了他一眼,接着说:“雨点越来越大,砸在水面上像敲鼓似的,奇怪的是每咚的响一声,就会从水里冒出一个红苹果。就这样一个挨一个冒出来,越来越多,不一会成了一个红红的苹果海。”
“额?这太神奇了。苹-果-海?”他饶有意味地思咐着。
“总之就这么个意思吧,整个海面都是苹果。加上波浪的原因,厚的地方有两三层。那个女孩也没被苹果砸中,依旧在上面走着。大概过了一会,雨停了,天也褪红了,只是上面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小点,像马蜂窝似的。”
“也就是说天空好像保鲜膜,有人朝着保鲜膜扔苹果,结果砸中了之后全掉到海里了。”他总是这么有生活感。
“扯淡。”我往后靠了靠沙发,“后来我就醒了。”
“真是个神奇的梦,我从来没梦到过这么诡异的。”
“醒来我头有些沉沉的,脑子里满满的都是苹果,还有那个穿白衣服的女孩。”
“你喜欢穿白衣服的女孩?”
“我都不记得她的模样,只是觉得有些熟悉。”
“梦中的情形都是相反的。不过这个梦很有感觉,有时间把它画下来,然后我挂在墙上。”
“行,等你结婚后当我送你的礼物了。”
“好啊,不过礼钱还是不能免的。”
“操。”
“哈哈。”他一笑起来眼睛都没了。
窗外的天空变得有些玫红色,干枯的树枝不规则地在上面切出了一些面积,我开始盯着一块大一些出神,想象着在一个预定的空间里梦境的样子。
“挺美的。”他见我不再说,发出了褒义的感慨。
或者他觉得这是个带着些寓意的画面,只是我觉得带着猩红的孤独,犹如《红字》里住在荒山小屋中的海丝特,游离哀怨。或许简居在塔希提岛上的高更会描绘出这种游离感,而我无从下笔,只好送礼钱了。
总之这是个依旧乏味但还带着些记忆的下午,街上依旧热闹无比,不时有漂亮姑娘撅着屁股穿插在人群里,想要下蛋的母鸡般,踮着爪子唧唧咋咋地在寻找着窝。
后来我再想起这个梦,总会回忆起一些平时不会记起的事情,例如,我高中时喜欢过的一个女孩。那天我站在三楼的窗户前擦玻璃,身子探出窗外胡乱地抹着。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抱着几本书从不远处走过,扎着高高的马尾辫,步伐轻盈地从我视线下面飘过。我甚至还能清晰地记着她走路时手臂摆动的样子,暖红的阳光照在她脚下的石板路,仿佛她正走在一条光带上。后来我通过同学的帮忙认识了她,比我低两个年级。印象中她总喜欢穿白色的衣服,带着肥皂水的清新味道,头发也总是爱用红色的橡皮筋扎得高高的。冬天的时候我去北方学画画,就写信给她,她总爱用红色墨水写字回我。最后一次见是在她考上的南方大学里,我去找她。她涂着朱红色的口红,打扮的很漂亮。
一些人慢慢的会从记忆中抹去,那些烙下痕迹的人总会带着某种颜色感,如熟褐色,草绿色,灰白色。那个女孩则是朱红色,一种过渡到成熟的颜色。其中的每个人就像装着阳光的玻璃容器一般,容积大小不一而呈现出不同的暖度,透过玻璃折射出不同的色感。平淡无奇的生活里,一不小心就会在梦中打碎那些容器。对于朋友求婚的经过我之后也没有问起,有时谈话也刻意地回避这个话题,一些不舒服的因素藏在里面。遇上他新交的女友总会想起那天下午有着小小鼻孔的女友,不是因为她的鼻孔,确切地说是因为她虚无的存在,剥夺了我朋友的幸福。
他还有个妹妹在上高三,皮肤白皙的,眼睛多少有些像他似的,缺少灵气。总爱呵呵地笑,一笑起来洁白的牙齿挤掉了眼睛的呆滞。在店里遇上她的时候不多,碰上的时候总懒懒地靠在沙发上玩手机,看见我来了乐呵呵地笑着:“叔叔,下午好啊。”十足地乖巧孩子的口气。
“下午好啊,同学。”我回到了高中。店里有客人的时候,朋友去招待,我一个人喝着啤酒吐烟圈。无聊透了把她喊过来聊天。
“玩什么呢,来,陪叔叔一起喝点酒。”我隔着一张桌子喊,还好她成年了。
“切。”她还懒得动,手熟练地在打着字。
她虽说长的不算精致,但正值年少,剪着齐齐的刘海,眼圈黑黑地涂着眼影,指甲刷成明亮的粉红色。对我总不搭不理的,专心埋在联系簿里或者网络陌生人的聊天中。
等我吐烟圈快把嘴巴弄焦的时候,她怏怏地坐到我跟前,还是懒洋洋的半躺在沙发上,好像一条被随意丢在碗里的生鱼片。
“今天挺漂亮的啊,还把眼睛弄了下。”
“切,不是弄啊,我可是化了好长时间妆呢。”有点惹怒她了。
“不好意思,我总不会用动词,就像不习惯把碰头说成约会。”
“你太不高级了,喝酒喝的。”
“这和喝酒还有关系呢?”
“你看啊,喝酒会产生眩晕,让神经变的不再敏感,说出的话呢也就比较低级。反正我一喝多了就会说脏话。”她翘了翘嘴巴。
“有点道理,不过那酒仙李白怎会写出‘兰陵美酒郁金香,玉碗盛来琥珀光’这么有意境的诗呢?”
“因为他是酒仙啊,仙人哪有傻里傻气的。”
我还被她的逻辑反讥了下。
“那我励志要当个酒仙人了,来,干一杯。”
“切。”她白了我一眼。
我一个人咕咕地把半杯啤酒喝下肚。
不一会她借故约会跑掉了,真是个可爱的姑娘。
生活还是一样无奇,对于他们兄妹,给我感觉奇怪的都是压抑的灰色调。有一次梦见我的朋友穿着看不出颜色的衣服坐在惨白的地上,生病似的。一旁妹妹围着他在拼命地跑来跑去,不知道转了多久身子渐渐不见了,只剩下一双黑眼圈在打着转。住处不远有一所小学,往南一些则是一所高中。两个学校每周一如所有学校的特性一样会举行升旗仪式,例行国旗下的讲话。稚嫩庄重的话语顺着扩音喇叭又扩长了几圈,我总会在刚睡下不久就被吵醒。周围只有我一个人会在睡眠的时间里遇到这些懊恼,每次也只好把信誓旦旦的讲话听完,只是这边刚走下讲台,那边又上了讲台,双倍的洗礼之后才能安心睡觉。
近傍晚出去吃东西会遇上穿着灰蓝校服的高中生,甩着垮垮的裤腿不紧不慢地玩着手机,少有三五一群有说有笑的,厚厚的眼框带着阴沉的阴影和我擦肩而过。
饱餐后我例行去公园里走一走,不到十分钟的路程。倒也算是个爱好,没有约会,动物都关在笼子里,只好看看植物了,多少是个有些被迫性的爱好。公园里不多人,没了跳老年舞的人群更显得萧条,偶尔有几个人影隐现在干枯的树木林中。中间有面椭圆的湖,结了一层厚厚的冰,上面落着一些没营养的树枝。走在石砌的拱桥上望去,仿佛一把被人遗弃的斑驳民国镜子,映着梦境。暗红的夕阳没精神地在上面滑着冰,几只乌鸦呱呱地叫着好,从一个座位飞到另一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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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声像讨债似的拼命敲打着窗户。
寒潮又要来了,晚饭的时候我在距离电视液晶屏五十厘米处盯着气象图一阵发寒。喝了口啤酒,仿佛肠子要冻住似的身子也跟着僵硬起来。我讨厌冷得要死的冬天,尤其是没玩没了的寒冷,糟糕的是最近又在加班,于是每天把晚饭的时间顺延到十点钟左右,十点钟一个女气象员准时出现在屏幕上。坐在凉凉的地板上吃着不咸不淡的饭菜,唯一的乐趣就是看着她每天变换的衣服,某一天还换了件深V领的红色小礼服,真稀奇。但最关心的还是天气,好像一个快病死的老人,希望能活到春天。
“春风贺喜无言语,排比花枝满杏园”,文人骚客最无趣,总喜欢偷偷摸摸和兴高采烈的,其实只要说春色暖人就罢了,可惜的是我还没暖起来。这该死的屋子一丝暖流都没有,窗台下的暖气片冰凉地像分手后的女人的脸色,纵然想冲上去打几个巴掌往往只是胆量不够。
所谓爱情,其实就是两个人在冬天被窝里相互拥着,相互取暖,可悲的是她跑了,卷了我的钱,虽然我也没多少家当,车和房?这两样我都没有,更何况她又不是龙卷风,这么重的东西不好卷。所以每晚我只能在冰凉的被窝里自己暖自己。
哎呀,冬眠多好啊。
我虽想冬了算了,但还得去上班,把那该死的暖气费赶紧交上。
大多俗套的电视桥段总会把人弄得落落破破的然后再美好风光一把,可惜我只猜住了开头,没猜中这结局。
还好我没丢工作,把剩下的一点钱续租了这间屋子。
周五的晚上又加班到九点钟,其实每天我很想再在办公室多待一会,至少在里面暖气充足。
只是..哎 肚子太饿了。于是麻利地赶在寒风中坐上回家的末班公交车。
今天车厢里人不多,一站停下来时上来几个人,我坐在后排靠窗的一个座位上,旁边一会坐上一个穿着黑色羽绒衣的女孩。
平时末班车都是寥寥的人,座位的旁边空空的,今天有些奇怪。
我不动声色地侧眼瞟了下那女孩,只是她戴着帽子,隐约看见鼻尖,还算突挺。
我喜欢女孩鼻子挺俏,只是一个喜好,没什么特别说的,就像有人喜欢眼睛大一些的,喜欢嘴巴翘一些的,人有太多说不清的东西了,你喜欢女孩么?
我把头挨着窗户一边,车窗一片雾气朦胧,之前有人用手指在上面画着乱七八糟的符号,我透着指痕看着外面的街景。车开得急急忙忙的,司机仿佛尿憋着似的,满大街在找厕所。
我试着想一些快乐的事情,毕竟还有半小时的路程,但一点快乐的事情都没有,旁边女孩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时不时传入鼻中,没办法,我只好从前女友脱衣服的顺序起,先是手表,其次是叮叮当当的手镯,然后是….
“对不起”,那女孩突然开口,我好不容易跋涉到衬衫的第一颗扣子的时候。“你有火机么?”
“火机?!”我奇怪地转过头看着女孩,她也把帽子摘了盯着我。
我注意到女孩脸色有些疲倦,亮亮的额头,二十多岁的样子。
“是,火机。”她怕我没听到,车子腹胀般在嗡嗡作响。她用手做了个点烟的动作,手指涂着黑色的指甲。
“有,但是车上不能抽烟。”我很老实地说,说完我还是伸手往衣兜里掏火机。
“不,我不是现在抽,等下下去了想抽。”“只是落在家了”。女孩停顿了下说。
“喏,给你。”我把火机拿给她。
“谢谢。”
女孩接过火机随即从包里拿出一盒香烟,抽出一支含在嘴里。
我盯了她一眼,烟在她嘴上打转。
“放心,我不抽”她平淡地把烟拿下来用手夹着,然后把火机装在包里,嘴巴一直在翘着。
车子又到了一站,只剩下我们两个人。
好像减轻了些重量似的,嗡嗡的响声变的轻了些,不过还是一样急急的。
有些不自在,我索性接着回想衬衫的纽扣,解开第二个扣子,第三个。
“你见过被冻住的大海么?”女孩问。
“没见过。”我有些诧异地说。
“那你知道大海为什么会冻住么?”
“因为太冷了。”这个我有体会。
“平常海水的温度比空气的要高,一般都在零度以上,因为空气温度太低,近海的水域水深和循环不够,海的表面先结冰然后冷传递。”我颇有些理论地又解释到。
“只是太冷的原因么?”女孩又问。
“恩,不过海水的表面可能还有一些碎冰什么的,起到凝和的作用,就像这窗户上的霜气一样,因为上面有灰尘。”我又进了一步,怪了,平时我和陌生人话很少,这会倒像在教物理似的。
女孩把手上的烟转了转,盯着发毛似的窗户。“那城市为什么不会冻住?”
我恍惚了下,“因为有供暖啊。”
说完车子抖了下,好像这是我违心说的似的,我的屋子已经冻住了。
“那你喜欢冻住的大海还是没被冻住的城市?”
女孩子总喜欢把两样东西比较一下,哪件衣服更好看啊,猫和糖更喜欢哪个啊。
我只知道猫喜欢吃糖,糖融了会粘猫一身,样子会很糗。
“我更喜欢住在能看见大海的房子里。”我回避了下。
“你很贪啊。”女孩怏怏地说。
“只是谁都喜欢这样啊,至于大海冻不冻住,我住在海边的房子里会很舒服。”
“我也喜欢,不过我还是愿意到大海上面滑冰,而不是呆在屋子里。”
“恩,那样会很酷。”我憧憬了下那种景象。
公车顺顺当当地走了一会,快到另一个站台。
“我要下车了。”女孩说着把包收拾了下。“你不下吗?”
“还有一站。”
“那好,把你的火机送我好么?”
“可以,很乐意。”我很媚俗地多了下嘴。
“那,再见。”
“再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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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过一个段子,大意是每个省份都有引以自豪的优越感,如北京人看全国都是基层,上海人看全国都是乡下,西Zang则是看全国人都没信仰。段子是需要有包袱的,把信仰抖出来多少能感觉到此段子的编写者调侃的精明,只不过他把信仰泛义化了,以突显所谓的矛盾,只是因为媚俗。
东方人的信仰多以佛教为范本,释迦mo尼来到人间只消说了句“天上天下,唯我独尊”,在普渡众生的同时亦是神化了,胜造七级浮屠的功德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,这点同西方宗教的基本信仰也是一样。欧洲人的各种信仰的背后,无论宗教信仰还是政治信仰,都以《创世纪》开篇为基,讲的是世界的创造是必然的,生命是美好的,所以生育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。
在写到生育的时候我突然想要去排 便,当然产生这种感觉只是因为生理上,丝毫没有玷污一种美好的邪念。
粪便这两个字眼是难登大雅之堂的,西方神学者断言基督“吃,喝,就是不排 便”,他们断然否定亚当和夏娃会做伊甸园里XX00,他们认为伊甸园里只存在快感而无兴奋。(对于“只有快感而无兴奋”,我觉得是一个很有趣的实验课题,如果把苍井老师放在眼前的一张大床上,很多男人都愿意去实践这个课题)。对于粪便他们认为要么人根本不排泄,要么不被认为是令人作呕之物。还好,后来上帝把人给驱逐出了伊甸园,于是各种肮脏的本性和厌恶都暴露出来,一旦揭开面罩,即被光芒照得头昏眼花。就这样,在发现肮脏之后,兴奋就产生了,没有粪便,XXOO就非我们所理解的那样:伴随心脏的剧烈跳动和意识的迷失。
当然,佛教中承认人性是善良的,但不能阻止一些恶的本性去拿起屠刀。那些美好的传说皆因恶而起,又因善而终。白蛇兴风作浪或是和柔美许仙一晚缠绵后的眷恋的本性展露,但佛法无边。孙猴子变来变去佛祖都看烦了,于是就老实了。每个人都否定厌恶的东西,把生存中根本不予接受的一切都排除在视野之外,在我看来是媚俗。换句话说,不是因为世界的丑陋,而是它所戴的漂亮的面具。如同春节,国庆节。
媚俗而激起的情感必须能让最大多数的人来分享。因此,媚俗与出格无涉,它召唤的是靠深深印在人们头脑中的关键形象:全家福喜洋洋,十六岁时在操场上牵女孩的手,新 闻 lian 播…人们的博爱只能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之上。极权的媚俗王国里不会有任何个人的表现,怀疑和嘲讽,协调忠诚而又严肃。被插足而破裂的家庭,爱男人胜过爱女人的男人都是有损媚俗的行为,因为这就威胁着那句神圣不可侵犯的口号:多生多育。但现在过了一年又一年媚俗也跟着进步了,小san和g -a- y大街上到处都在,媚俗也跟着特有它的形式,越来越无耻了。
在极权的媚俗王国,总是先有答案并排除一切新问题,所以极权的媚俗的真正的对手是爱发问的人,问题就像裁开美丽画布的刀子让人看到隐藏的东西,但大多数人都是沉默的,因为自古都是谦谦和和,一片和谐。我的老家是汉高祖刘邦的故乡,每年回去都会看到一座座的汉高祖巨像威严而生,其实他就是个流氓,爷爷辈告诉过我。
人们总想以自己的生活制造媚俗,要摆脱它,得付出多少艰辛,令人绝望。
但没有一个人完全摆脱媚俗,不管如何藐视它,它都一直存在,如一个美丽的谎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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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相信自身是自由的,总在为争取自由而努力,也果真争得了某种程度的自由——尤其是外在自由,即便如此,自身仍是激情、生理状况与生物现象的囚徒,一如几年前。同时,也是所有复杂且经常是相对分界的囚徒。于是不断地想为自己找一条出路,但又永远为自己的激情与感觉所禁锢。没有办法抛开它们。







